可以考虑大幅度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,月收入一万元不要作为高收入人群调节的主要对象,而应是进入中产阶级的起点;立刻对中、低收入者实行退税。这样的关怀民生的建议发自王一江,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,长江商学院教授。邀请王一江诠释观点。
主持人:先说个人税收起征点的问题,您的建议一下自要来到1万元,有自己的依据吗?
王一江: 目前月收入1600元作为起征点过低,而把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群体视为高收入人群也并不太合适。在北京、上海等消费水平较高的城市,每个月1万元的收入并不能保证较高的生活质量。从目前的情况来看,起征点过低压制了中等收入者,而这一部分恰恰是社会中坚力量。
主持人:从这个建议中,您要提炼的话题是什么?
王一江:我想说,目前财政体制存在着膨胀过快和忽视民生两大问题。目前的财政体制过于以GDP为中心,以行政机构自我消费为中心。但十七大和财政部的各项文件已经开始注意和强调民生的问题,加大了对这方面的关注力度,这是值得欢迎的。
主持人:您认为的理想目标是什么?
王一江: 财政体制改革的目标应该是促进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收入公平分配。在收入方面,不应以收入增长最大化为目标,应对增长幅度有所限制,保持与经济增长的同步。同时大幅度提高起征点,实行人性化、个性化的减免退税制度,并在经济增长过快时实行退税政策;在支出方面,要放弃以GDP和自我消费为中心,重点促进市场发育。通过增加对低收入群体的转移支付以及改善社保、医保、教育和培训等措施帮助低收入人群。
主持人:看了你的另一个提法:当前国家财政的基本情况和未来的改革方向,都要求财政税务部门认真考虑立刻对中、低收入者2007年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实行退税,退税规模应以平均每个中、低收入纳税人数千元为目标,实际分布可以考虑低收入纳税人全额退税,中等收入者按比例退税。很震惊,也很新鲜。
王一江: 事实就是:当前财政过度膨胀,与民争利,造成中等收入者税负过重,不利于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。前一阵我们又听到前财政部长金人庆先生发布的惊人信息:2007年上半年的财政收入,超过了2.6万亿元。也就是说,2007年上半年的财政名义收入,已经相当于短短三年前2004年的全年收入!与去年相比,同比增长超过30%。看来,国家的钱袋子,不但在过度膨胀、快速膨胀,而且在加速膨胀。怎样把财政的超常规增长速度降下来,是一个非常紧迫的大问题。
主持人:把财政的超常规增长速度降下来,非得对中、低收入者实行减、免、退税吗?
王一江:对中、低收入者实行减、免、退税,可以减缓财政收入超常规高速膨胀,其中,对纳税人实行退税,在操作上更是简易可行,应该考虑立即实行。除了解决财政自身的超常规问题,实行这项措施,在经济上还有利于扩大内需,科学发展;在政治上更是有利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,促进社会和谐。因此,尽快引入这项措施,应该被视为代表未来中国税制改革方向的关键一步。
主持人:立刻对中、低收入者实行退税,国家经济上的好处有多少?
王一江: 首先,它有利于从两个方面调节、改善全社会的收入分配:一是缩小中、低收入者与富人之间的收入差距;二是改善政府与社会、与群众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。多年来,中国社会中的贫富差距一直在扩大,而在国家税收中,中等收入者又是一个重要的纳税主体,这使得中、低收入者和富人税后的可支配收入差距更加扩大。给中、低收入者退税,可以立刻增加他们的可支配收入,完全符合通过国家财政调节全社会收入分配的目标。
在政府与社会的分配关系上,这十几年来的基本趋势是,政府从经济增长中得到的好处,大大超过普通群众得到的好处。假设国家给每个中低收入者平均退税数千元,财政收入将会减少几千亿元,这对国家来说,不过是抵消了超常规收入的一小部分,对中、低收入者来说,却是一个不小的数目,可以使他们的生活得到实质性改善,使他们与政府之间的分配关系变得更加公平。
主持人:对中、低收入者实行退税,能够由此增加我们的消费吗?
王一江: 通过退税增加中、低收入者的可支配收入,不仅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,也有利于解决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一些根本矛盾。我们知道,内需不足,因此只能依赖投资和出口来推动经济发展,但这一直是困扰中国经济的一个大问题,这不利于中国经济自身的健康、和谐和可持续发展,不利于中国以一个负责任的经济大国的形象,融入世界经济体系,为自身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国际环境。而以给中、低收入者退税为第一步,尽快建立对中、低收入者更加常规、完善的减、免、退税制度,从而增加中、低收入者的消费能力,有利于扩大有效内需,解决中国经济中的结构性问题,同时改善中国经济发展的国际环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