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在不管是做外贸的还是做货代的,大概都知道有个称呼叫船老大吧?
为什么船公司可以随便不顾托运人的利益,不付责任的甩货, 那我们顾客的损失谁来赔,难道船公司说什么就是什么吗?有消费者权益法,难道就没有什么法律来保护我们托运人的权益吗? 我们会被国外的客户说我们不讲信用没有诚信可言,我们为什么要给船公司悲这样的黑锅!!!万海船公司的不付责任 ,我算见识了。
有一位业内的专家说,08年之后,中国的经济会出现急速的下滑,到时候走货量就会成倍的下降,运力会出现大量过剩,到那个时候,船公司就该放低姿态求我么了。
放心吧,我相信这种格局迟早有一天会改变的,到时候,就不是他们说了算了,走不走货决定权在我们客户的手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