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法定假日调整方案一公布,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。支持者与反对者各抒己见,市民学者众说纷纭。虽然人们对新方案的争论异常激烈,但这种争论是有积极意义的。法定节假日调整涉及全国千千万万家庭,国家有关部门将未做定论的调整方案直接交给群众进行讨论,体现了新的决策思路。邀请《中国旅游报》经济编辑部主任、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思敏
主持人:黄金周如果再坚持十年的,你是否同意?
刘思敏:五一和十一的季节,天气非常好,是出游的黄金季节,到这个时候大家就蠢蠢欲动想出去,这是第一原因。第二,就是大众需求需要持续释放,春节出去了,五一也出去了,结果十一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要出去?这就说明靠一次两次黄金周都无法完全释放。第三,老百姓实在是难以找到时间在不拥挤的时段去出游,但凡能找到另外的时间,能够避开这个高峰,就避开,这是人的基本理性,但是找不到。第四就是带薪休假没有落实,或者即使落实了也没有满足大众的消费需求。所以在增加黄金周的基础上解决目前的矛盾。
主持人:带薪年休假制度已经颁布了,落实不下去几乎成为全民的共识,没有信心原因是什么呢?
刘思敏:个人带薪休假是各界众多专家、旅游业内业外众口一词开出的最佳“药方”。其实1995年就开始实施的《劳动法》第45条规定:国家实行带薪休假制度,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休假。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。然而,12年过去了,全国统一的带薪休假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才刚刚颁布。
制度缺位之外,观念缺位也是阻碍带薪休假制度在我国切实推行的重要原因。用人单位要真正树立“以人为本”的理念,破除观念阻力,将“个人带薪休假”渗透进企业文化之中,使个人带薪休假成为真正惠及大众的现实福利,还有很长的路要走。山西黑煤窑事件、广东“现代包身工”事件显然不是个案,克扣民工工资、强行延长劳动时间、民工在火灾中丧生等新闻更是屡见不鲜,一些用人单位对人权和法律的漠视由此可见一般。
主持人:面对个人带薪年休假制度,几乎每个人申请的时候就已经不能理直气壮啊。
刘思敏:是的。面对《劳动法》惨遭如此践踏的状况,在行政资源和执法资源有限的现实条件下,那些强烈要求强制实行带薪休假制度的呼声还是那么理直气壮吗?难道不是明显的“乌托邦”吗? 即使真的实施强制带薪休假,最有可能执行的大约也仅限于政府机关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。而社会公众普遍认为,公务员的保障是最完备的,如果强制带薪休假的实际结果仅仅体现为保证公务员的休假,必然引起社会舆论的诟病,给和谐社会建设带来不利影响,这也是党和政府不愿看到的。
带薪休假制度的切实推行必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,不能滥用行政资源和执法资源轻率地强制执行。从维护《劳动法》的角度,首先是要坚决消除强制劳动、无节制延长劳动时间的现象,保障最低工资,切实提高工资水平,“好钢要用到刀刃上”。只有在我们的社会基本消灭了这些严重侵犯公民权利、违反劳动法甚至刑法的普遍现象之后,强制带薪休假才可能真正开始落到实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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